各系、部,相关处、室: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印发的《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高〔2008〕5号)、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〉和〈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〉的通知》(皖教办〔2013〕8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决定对国家级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
2009年-2014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。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、教学成果推广、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、特色专业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、实训中心、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、教学团队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、精品资源共享课、教学研究项目、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。
二、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
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。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,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。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:
1.围绕建设目标,项目的执行情况,采取的主要措施。
2.项目建设进展,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。
3.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、经验、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。
4.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、原因、建议与对策。
5.项目经费的落实、配套与使用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
此次检查采取系部检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由教育厅委托高校负责检查验收,省级振兴计划项目由省教育厅在高校自查基础上,统一进行检查验收。
1.系部检查
各系部成立项目检查领导组和专家组(专家控制在3-5人),根据项目整体规划、建设要求、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检查。检查必须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、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。检查项目包括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阶段性检查项目。检查等级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建议整改四个档次。
2.学校检查
学校成立项目检查领导组和专家组,对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、省级振兴计划项目以及省级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。检查等级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建议整改四个档次。
3.网上发布
各项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材料及标志性成果可在各项目网站自行发布,学校选择先进典型材料上报安徽高教网(www.ahgj.gov.cn)展示。四、材料要求
1.各系部需报送的材料:
(1)2015年系部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(一式两份);
(2)汇总表(一式两份);
(3)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(一式五份);
(4)已到期的各项目结题报告(一式五份),最终成果(一式两套)。
(5)延期申请和整改方案(一式两份)。
请各系部于12月22日将上述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学研究中心,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a107@126.com。
2.系部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
详见《2015年系部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》
五、有关要求
1.各系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充分发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、振兴计划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。要成立专门组织,认真组织省级质量工程阶段性检查项目的检查工作,并上报检查等级、专家检查意见。同时对学校检查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及时上报。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。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,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,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。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,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。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,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。
2.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,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。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、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。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,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,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。
3.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,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、师资培训、课程改革、人才培养等,务求实效。
教务处
2015年1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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